交投集團紀委 “1-2-4”工作機制推進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落實落地
為使集團“三重一大”事項決策機制落實到位,規范權力運行,保證黨委會、董事會等會議研究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程序合規、執行到位,集團紀委探索“1+2+4”工作機制,即“一個中心任務、兩項工作機制、四項工作目標”,推進交投集團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落實落地。
以推進集團決策科學化、民主化為中心任務
嚴格按照“集體領導、民主集中、個別醞釀、會議決定”的議事原則,堅持依法依紀決策,優化決策流程,完善議事規則,提高科學決策、民主決策、依法決策的質量和水平。
構建兩項工作機制,全面提升決策質效
健全完善制度機制。制定《黨委會議事規則》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《出資人監管權責清單》《大額資金運作使用管理辦法》《貫徹“三重一大”事項決策制度實施辦法》等規章制度,進一步規范交投集團“三重一大”事項的決策行為,提高決策水平,防范決策風險。
建立監督長效機制。制定《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監督檢查辦法》,對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進行事前報備、事中監督、事后督查的全過程監督,重點監督重大事項、重要項目前期是否經過充分的論證,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干部任免相關條件、程序和要求,大額度資金使用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等,確保黨委會、董事會等會議研究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程序合規、執行到位。
全力推進標準化、信息化、穩步化、常態化四項工作
堅持以流程再造為主線,實現議題程序標準化進程。針對需要上會的議題,各業務部室、辦公室、黨委工作部、紀檢監察室、分管領導分級聯動審核,明確議題內容、材料要求、上會條件,確保上會議題符合相關制度要求。
堅持以協同平臺為抓手,突出議事決策信息化建設。圍繞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監督檢查工作,利用OA協同辦公平臺將會議決策事項建立電子存檔,通過技術手段管控議題事前、事后全過程,進一步掌握監督的主動權。
堅持以會議推進為助力,促進議題質量穩步化提升。適時召開“三重一大”決策事項推進會,與各部室負責人實時交流,對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溝通,為高質量開好黨委會、董事會提供保障。
堅持以事后監督為依托,推動決策落實常態化監督。采取“日常監督與重點監督”相結合的方式對董事會決議落實情況開展監督,不斷在“監督的再監督,檢查的再檢查”上加大力度,進一步推動“三重一大”事項決策過程公開透明、民主科學。